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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垒律师 【团队介绍】杨建垒专业拆迁律师团是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ALB2017年度“亚洲50强律所”,2017-2019年度北京市市级行政单位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单位)资深专业拆迁律师和外部高级顾问强强联合组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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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建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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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810021366

执业律所: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8层、18层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二)

第十二条:拆迁现有人居住的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住宅(居室、厨房、电、水表俱全)或有证浮房。按原面积60%有产权证(照)房屋安置。超过批准期限的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规定予以货币补偿。对特殊困难的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拥有共有权证(照)而无法独立居住的,不予独立安置。回迁后仍保留其共有部分,或由所有人与共有人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回迁房屋的选择确定工作在拆迁结束及楼房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进行。回迁房屋确定的原则:建设一栋楼房,应确定两个单元(含两个单元)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建设二栋楼房以上的(含两栋),应确定一栋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按拆迁人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序号之和,由小到大顺序在所对应的户型中选择楼层、房号,并予以公示。选择同一户型,选择权序号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五条:对回迁安置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原被拆迁人持《老城区(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购房合同免交契税,只缴纳房屋权属登记工本费。

第十六条:同一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回迁安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自回迁之日起,五年内不准上市交易。

第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标准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临时过渡安置,过渡期不得超过一年;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由拆迁人按每户每月100元标准给以补助(含采暖补助费),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过渡补助费加倍。

第十九条: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临时过渡期间子女上小学的,可持拆迁协议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介绍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到临时过渡区域内的小学借读。

第二十条: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少数带头闹事、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恶意串联,阻挠正常拆迁,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追究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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